跌荡一百年(读吴晓波《跌荡一百年》|法治是民企健康发展的护城河)

时间:2024/04/24 12:17:15 编辑: 浏览量:

读吴晓波《跌荡一百年》|法治是民企健康发展的护城河

▌撰文/唐豪

中秋假期之际,我趁着空闲将之前所购《跌荡一百年》看完,读罢此书,不觉心中黯然。

读吴晓波《跌荡一百年》|法治是民企健康发展的护城河

吴晓波记者出道,文笔极好,是写中国企业史的一流作家,从《浩荡两千年》写到《水大鱼大》,时间跨度从商周到当下,才气逼人。在《跌荡一百年》中,吴晓波一如既往,按年份讲述了中国企业在1870年-1977年的发展史。

在这本书中,与其说写的是中国企业的发展史,莫不如说是企业家的发展史,从每一位大大小小的企业家身上可清晰窥见中国企业发展的兴衰浮沉。

自清末洋务运动以降,为民族救亡,兴起了创办实业的浪潮,但是这些企业官方色彩浓厚,有些全为官办,有些亦官亦商,取得的成效有限。

民国时期管制稍有放松,民族企业发展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也涌现出一大批值得敬佩的企业家,如无锡的荣宗敬、荣德生,合川的卢作孚等。但这些企业家所创办的公司或遭于战乱,或遭于国民政府觊觎,发展亦是步履维艰。

回顾清末以及民国时期中国企业发展的这段历史,我们在唏嘘感慨的同时,应汲取教训,思考如何从根本上保障企业的发展。

按所有权性质划分,企业可以概括分为国营和民营,国营企业受到的政策扶持、资源倾斜等优待较多,发展条件远远优于民营企业,所以在这里主要探讨如何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管见以为,要促进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唯有加强法治,通过顶层制度设计,用规则约束市场各方主体,在平等的环境下开展竞争,这样不管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对资源效用的利用率才会最大。详言之:

第一,通过法治营造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中,每一个个人便是整个国家”。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民法、商法尤为强调社会主体在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平等性,平等原则是民商事法律立法的基本原则。

在清末、民国时期,官办企业与民争利,利用不平等的市场地位获得了超常规收益,而民营企业则发展迟缓。此时规则的制定者既做裁判者,又当运动员,全无公平性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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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之洞俯瞰汉阳铁厂

从后来的发展也可以看出,这种模式完全不具有可持续性,于国家经济而言无异于饮鸩止渴。

因此,在市场经济中,除特殊行业之外,国家均应加大开放力度,引入竞争,通过法律明确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给予不同性质的市场主体以平等的市场地位。

第二,通过法治保护企业家的合法财产权。

“有恒产者有恒心”,财产权是公民最重要的宪法权利这一,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十分重要。

《跌荡一百年》中讲到,在1935年至1936年,孔祥熙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了对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等民营银行的控制权,此举令当时的金融界失望不已,国家信用全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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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熙

通过法治保护企业家的合法财产权,就是要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对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的尊重,保护其合法财产不受公权力的非法侵扰、处分。“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唯有如此,企业家才有足够的安全感,进而安心生产,专注于企业发展。

“除非经由记忆之路,人不能抵达纵深”,回顾历史是为了更好的前进。当下,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重要性不言而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这些文件十分关切民营企业的发展,回应了近年来民营企业家的诉求,可以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当然,最终实际成效如何还需要经过市场的检验。护城河理论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理论,意即一家企业如果想在市场中脱颖而出,一定要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如果说民营企业有什么或者需要什么护城河的话,那么便是法治,唯有法治,发展才能长久、持续。

读吴晓波《跌荡一百年》|法治是民企健康发展的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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