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质押(质押的票据如何设立和接触?到期后怎么操作?)

时间:2024/04/24 16:55:53 编辑: 浏览量:

质押的票据如何设立和接触?到期后怎么操作?

在质押票据到期日前,如质权人未发出质押解除申请、出质人驳回质押解除申请或出质人未回复质押解除申请,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会在票据到期日日初,将票据状态修改为“质押已至票据到期日”。到期日后(含到期日),质权人可通过电票系统发起提示付款或逾期提示付款申请。

处理票据质押的三个要点:

要点一:质押背书

票据质押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作成质押背书。

要点二:交付退还

主债务履行完毕,票据解除质押时,被背书人(指银行)应以单纯交付的方式将质押票据退还背书人。

票据到期时,由持票人按支付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行使票据权利。

要点三:未履行

质押票据所担保的债务到期后,背书人未能如期履行债务时,被背书人依法实现质权,但不得将票据进行转让或者贴现。

被背书人在票据到期时按支付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行使票据权利。

被背书人为银行的,比照商业汇票贴现到期收回的处理手续,并在托收凭证备注栏注明"质押票据收款"字样。

如何在票据上记载“质押”字样?主债权到期后,是否需要解除质押,还是将纸票退还出质人即可?

首先,债权人和出质人在设立票据质押时应签订相关主合同、《质押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票据质押担保等进行约定,其中应注意债务履行期限最好不迟于用于质押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若主债权到期后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质权人有权行使票据权利(前提是票据已到期),从所得票据金额中就其债权优先受偿。

其次,若主债务到期前票据已到期,质权人可以即申请兑现,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三,主债务履行完毕,票据解除质押时,被背书人应以单纯交付的方式将质押票据退还背书人。票据到期时,由持票人按支付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行使票据权利。而无论主债务是否到期或债务人是否未履行债务,票据权利的质权人均不能将票据进行转让或贴现。资料整理自网络,更多干货关注e票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