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传印(以廉化人,回望汉代彭城大地上的廉吏背影)

时间:2023/04/25 11:59:29 编辑: 浏览量:

“廉政”一词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其反义词为“腐败”。孟子认为:“(不义之财)可以无取,取伤廉”,阐明了对廉与贪的道德价值取向。

反腐与倡廉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前者重在惩处,目的是告诉人们什么不可为;后者重在教育和防范,目的是告诉人们什么可为。

两千多年前,从家乡徐州起兵的汉高祖刘邦进入关中时,废除秦朝苛政,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安定了民心,也促进了队伍廉洁。

据《中国历史上的腐败与反腐败》,汉代廉政建设从汉初就表现出鲜明的特点:一是廉政制度化,二是廉政经常化,三是表彰任用廉吏。后继者们通过不断的制度建设施行廉政,在知人、用人、反贪、奖廉上毫不懈怠。

从古至今,廉洁奉公都是为官从政者的基本要求,也是老百姓最看重的德行。以史为鉴,以廉化人,今天的专题,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汉代彭城廉吏的故事,三位徐州籍汉初贤臣、三位曾在徐州为官的非徐州籍廉吏。


萧何:废除苛法,萧何顺流更始

萧何,泗水郡沛人(今沛县),曾任沛县“主吏掾”。刘邦为一介布衣时,萧何每以吏职之便救视之,及刘邦为泗水亭长,萧何一如既往地护佑,二人交谊颇深。

萧何素有方略,在郡吏的位置上政绩考核曾为全郡第一,有人欲推荐他入朝为官,萧何坚辞。陈胜吴广起义于大泽乡时,萧何与部下曹参策划拥戴刘邦起义,为刘邦日后创立大汉王朝走出了重要一步。

刘邦立为沛公后,萧何被任命为“丞”,监督庶事,作为沛公的第一助手,在刘邦集团中显示出重要的地位。

萧何熟悉秦朝的法令制度,入关后向刘邦建议与民众“约法三章”。刘邦率大军入秦都咸阳时,诸将都忙于分取府库中的珍宝财物,萧何独取秦国文献、档案、律令、图籍妥善保管,汉以此而得知天下各地的山川险要、郡县户口,对建立西汉王朝有决定性作用。

萧何为丞相时,留守关中,转送粮草,并源源输送新兵吏卒。汉王数次全军溃散,皆依赖萧何的这两件至关重要的保障才得以转危为安。

垓下一战,项羽败亡,刘邦即皇帝位,国号为“汉”。萧何以开国第一功被封为酇侯。萧何根据秦律制定了汉律,废除秦法中不合理的部分,保留维持社会秩序的部分。从1975年出土的“睡虎地秦简”可以看出,秦法中的基本内容沿用于汉法之中。

萧何注重图书事业的建设,在未央宫主持建造了石渠阁、麒麟阁、天禄阁。石渠阁储藏入关所得秦朝书籍以及入咸阳以后所得的图籍、档案。麒麟阁贮存贤臣画像等典籍。天禄阁专藏各地所献秘本、珍本,聚集贤才硕学之士。此三处为汉代官府主要藏书楼,奠定了汉代国家藏书的基础。

班固评价萧何“位冠群臣,声施后世,为一代之宗臣”。


曹参:萧规曹随,曹参与民休息

曹参,泗水郡沛人(今沛县),早年为沛县狱掾,即管理监狱的小吏。萧何为曹参上司。曹参与萧何、刘邦交好,陈胜吴广起义于大泽乡时,萧何与曹参拥戴刘邦起义。刘邦做沛公后,曹参以中涓的身份跟随他四处征战,打下两个诸侯国、一百余个县。

曹参担当的多是平定叛乱、开拓疆土的基础性工作,并在刘邦诸功臣中较早介入地方行政。刘邦称帝后,对有功之臣论功行赏,曹参功居第二,赐爵平阳侯。曹参任齐相期间,以无为治理齐国,齐国安定,人称贤相。

萧何临终前,向惠帝推荐了曹参。接替萧何为相后,曹参一切皆遵萧何之法而无所变更,并且从各郡和诸侯国中挑选一些质朴而不善文辞的厚道人,任命为丞相的属官,对官吏中那些苛求细微末节、一味追求声誉的人,则斥退撵走。

曹参施行清净无为的治理措施,百姓因而安宁不乱。民间有歌曰:“萧何为法,讲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净,民以宁一。”“萧规曹随”成为佳话。

对曹参奉行的不扰民之治,惠帝误以为他不理政。曹参得知后,在朝上免冠谢罪说:高皇帝与萧何定天下,法令既明,陛下垂衣拱手,无须烦劳,参等安分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惠帝始知曹参垂拱治国,看似无为,其实是防止下级官吏层层加码,危害百姓。

曹参做相国前后三年,死后被谥为懿侯。司马迁评曰:“参为汉相国,清静极言合道。然百姓离秦之酷后,参与休息无为,故天下俱称其美矣。”


陆贾:礼法结合,陆贾智谏君王

陆贾,汉初楚国人(今徐州),楚汉相争时以幕僚的身份追随刘邦,因能言善辩常出使游说各路诸侯,深得刘邦赏识。

汉得天下后,陆贾经常在刘邦面前称引《诗经》《尚书》等儒家典籍,刘邦讨厌儒生,认为马上打得天下,要诗书何用?陆贾反驳“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乎?”陆贾援引商周和秦朝的兴亡为例,向刘邦说明施行仁义的重要性。刘邦听后面有惭色,便命陆贾著论秦亡汉兴、天下得失之道,以资借鉴。陆贾遂著文十二篇,是为《新语》。

陆贾是汉代第一位力倡儒学的思想家,他针对汉初特定的时代和政治需要,以儒家为本、融汇黄老道家及法家思想,提出“行仁义、法先圣,礼法结合、无为而治”,为西汉前期的统治思想奠定了基本模式。

陆贾认为,秦朝灭亡是因为不施仁义、专任刑罚、骄奢靡丽以及重用赵高等奸佞之臣所致,汉家王朝必须反秦道而行之,因此定下了带有儒学色彩的三大施政原则:行仁义而轻刑罚、闭利门而尚德义、锄佞臣而求贤圣。

陆贾认为秦“法治”太过,主张“文武并用,德刑相济”,减废秦法,减免赋税徭役,让利于民,与民休息,不扰民,不加赋。

在封建社会中,君主是最高权威,可以统治万民,没有人能制约君主。陆贾智谏君王,从天人相分的角度要求君主握道而治,依德而行,使其因天变而正其失,理其端而正其本 ,起到了规劝和限制人君胡作非为的作用。

唐代史学家、彭城人刘知几评价陆贾的贡献:“刘氏初兴,书唯陆贾而已”。


何武:执法不苟,何武善举贤良

何武,西汉蜀郡郫县(今四川郫县北)人。何武少年时受到汉宣帝召见与赏赐,此后在京城受博士业,治《易》学。何武在扬州刺史、兖州刺使等任上,执法不苟,民皆称颂,后因用人之事降职为楚郡内史,与徐州有了一段渊源。

楚郡治在彭城(今徐州),何武到彭城后先去学宫见诸生,与文人交朋友,后入传舍(旅馆),详问彭城垦田顷亩、五谷美恶,做到对民政民生心中有数。

何武喜欢引荐士人,劝勉、赞许别人的长处。何武认识了彭城的文化名人龚胜与龚舍,因为道德文章俱佳,这两个人被时人尊称为“楚两龚”。何武身为一郡民政长官,礼贤下士,与他们成了好朋友。后来何武入朝任御史大夫、大司空,便举荐龚胜于朝。

何武荐龚胜后,龚胜又荐龚舍。王莽篡政后,龚胜辞官回乡,王莽再予征召,龚胜以死相抗,以忠汉室。

楚郡内史任后,何武还担任过沛郡太守。汉朝沛郡治在相(今安徽淮北市西北),所辖县包括丰县、沛县、萧县等地,仍属徐州境内。在沛郡,他又礼遇沛郡的文化精英唐林、唐尊,后来二人也都受荐入朝为官。

何武憎恨拉帮结派,提拔官吏前,首先制定法令条例以防止私相嘱托。

何武在徐州任职时先后发现并荐举了以上四位人才都留名后世。他在所任官职上虽然没有赫赫名声,但他的进贤之举受到人们的赞誉。


袁安:不畏权贵,袁安清正廉明

袁安,东汉汝南汝阳(今河南商水西南)人。袁安自幼习经,为人少年老成,州人皆敬。袁安初为县功曹,后举孝廉,因为清正廉明,吏人敬而爱之。

袁安担任县里的功曹时,有一次带着檄文到州从事那里办公。从事托袁安捎封信给县令,袁安说:“如果是公事,自有邮驿传送,如果是私事,就不应找我。”辞谢不肯接信,从事便没再坚持。

汉明帝永平十三年(公元70年),楚王刘英谋逆。刘英是汉明帝的同父异母弟,自明帝为太子时,二人就很亲近。刘英所谓“谋逆”,其实就是造作符瑞图书而已。案发后,明帝不忍加诛,仅废其王号,迁于江南丹阳。第二年,刘英在丹阳自杀,这时朝廷才复审刘英逆案。因为案情复杂,袁安被推荐出任楚郡(彭城)太守,审查此案。

袁安到达彭城时,刘英一案的审理正在进行中。此前揭发楚王刘英的燕广已被封为“折奸侯”。这种鼓励造成的后果是人人热于揭发,一时间,凡是刘英供词涉及到的人,都被抓捕归案,上自京师,下至彭城,旁及诸州郡,被杀或被判流徙之罪者,多以千数,而监狱之中,还关押着数千人之多。明帝震怒,刑官追通,不少人屈打成招,自诬而死。

到达彭城后,袁安来不及进郡府,即命人带他巡视监狱。见狱满为患,袁安大惊。袁安认为,既然连诸侯王刘英的“谋逆”之罪都得到了宽大处理,那么就不应该如此诛连无辜。他升座理狱后,明确申明:凡是没有犯罪证据的,一律登记造册,上报朝廷,开狱放人。明帝见奏报后心有所动,遂批准呈报,一次性无罪释放了四百多户拘押者。

袁安甘冒个人风险,为民请命,救助无辜,既出于个人胆略,又出于清醒判断。一个人救了四百家,安定了一个郡,可谓功德无量。


苏璋:不徇私情,苏璋秉公惩贪

苏璋,东汉扶风平陵(今陕西成阳北)人,少时博学,汉安帝时举贤良方正,苏璋数次上书言朝政得失,其言甚直,出为楚国武原(治在今邳州市西北)令。

苏璋任武原县令时,正赶上年荒岁饥。他以苍生为念,为民开仓赈贫,使三千多户贫苦百姓获得救助,平安活命。武原百姓都赞苏璋爱民如子、清正廉明。

汉章帝即位后,苏璋因政绩显著升迁为冀州(在今河北柏乡北)刺史。苏璋到任后即对郡国属吏加以考察。

苏璋发现,清河太守,即自己的一位老朋友有贪赃枉法之事。苏璋心情沉重,刺史部的掾吏们也风闻太守与新刺吏有旧谊,因而大家都抱着静观的态度一言不发。

数日后,苏璋驱车三百里从冀州赶往清河,备置酒宴,邀请清河太守赴宴。故友相见,亲切异常,二人备言平生之好、思慕之情。杯酒交欢之际,太守竟忘乎所以,得意地对一旁的僚吏说,别人头上只有一个天,我独有两个天。意谓是自己有苏璋这个老朋友在上面护着,决不会因贪赃之罪受惩处。

苏璋见这位老朋友如此执迷不悟,站起身来说:“今日苏璋与故人痛饮,此乃我二人私谊旧恩;明日冀州刺史依事实审理罪案,此乃朝廷皇律公法,公私两途,岂能混一?”

第二天苏璋升堂,验明清河太守之罪,秉公办理,予以惩处。案子判下来后,全州人都知道新刺史是个秉公执法、不讲私情的好官,贪官污吏闻风畏肃,平民百姓额手称庆。                  

以廉化人,回望汉代彭城大地上的廉吏背影

结语

汉代在官吏选拔上以“廉”为重要标准,在遵循秦朝制度基础上有所改进和发展,从官吏入口上堵塞贪官污吏进入官场的路径。

刘邦初建政权不久,发布求贤令,诏令各级官吏访求招揽并登门聘请贤能之士,将他们的行、义、年等有关资料送报官府,量才录用,授予官职。此举扩大了西汉政权的社会基础,同时也从选官任人方面尽量做到官吏队伍的清廉。

选拔人才以廉作为重要标准,是对廉吏的最好表彰。在此政策下,汉代涌现出了一大批廉吏,为汉代官场注入了一股清流。《史记》《汉书》和《后汉书》皆有《循吏传》。“循”意为“上顺公法,下顺人情”,循吏也即廉吏,治民宽缓,安居乐业,教化一方,移风易俗。

推崇廉吏,对于培养官吏以廉为本、树立高尚节操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从诸多资料中整理出的这六位廉吏,皆在彭城大地留过足迹,他们的存在,也为今日徐州崇廉尚廉之风增添了历史厚重。


本文参考:徐州市廉政文化丛书《徐州古代廉吏》、卜宪群《中国历史上的腐败与反腐败》、李传印《汉代官员“先进事迹”表彰——历史学家视界下的中国古代反贪腐史》、班固《汉书》、范晔《后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