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二小(事关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淄博高新区发布最新意见)

时间:2024/05/09 11:18:1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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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22〕1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务公开原则,将招生政策、时间安排、片区范围等向社会公开,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按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统筹兼顾、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公办学校招生。根据高新区学校位置、办学规模、住宅分布、生源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各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的片区范围,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按照审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

(三)坚持教育便民、一网通办的原则。为推进教育便民服务工作,2022年通过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实现招生入学工作“一网通办”,家长登录“爱山东”APP,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或通过政务服务网站登录账号并完成认证(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在本市热点网站—教育网—高新区进行报名登记,对于网上报名后数据共享信息成功的学生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因数据共享信息不成功或继续希望到现场报名的,继续提供线下报名服务,家长可到线下报名点进行报名审核。

二、公办学校招生

(一)入学条件及安置办法

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22年完成小学2017级(或六三制2016级)学业的学生。非高新区户籍人员子女到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就读,还应满足以下条件:父母一方具有高新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高新区合法稳定就业不少于4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

在规定时间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二)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9:00-7月29日17:00。

2、网上报名方式。

(1)手机下载“爱山东”APP,通过首页“义务教育招生”入口,选择淄博—高新区。以学生父母一方(划片使用房产所有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资料注册并登录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平台,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电脑端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右上角登录并完成认证,本市热点网站—教育网—高新区进行报名登记。网址: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

3、审核。7月30日-31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学生不需要再进行现场审核。受相关部门数据影响信息核验未成功的学生可于2022年8月1日-8月2日到就近报名点现场报名。

进一步简化线下报名材料审核,高新区户籍学生只需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已交房入住但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和入住证明材料)。

非高新区户籍学生只需提供居住证(淄博市内五区户籍无法办理居住证可提供派出所租房居住的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租房合同、水电、物业费单据等其他在高新区居住的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高新区单位工作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保险缴纳材料或高新区个体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保险缴纳起始日期或营业执照登记日期在2022年3月1日前)。在相应报名点报名只作入学资格审查,报名信息汇总后由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

4、报到。8月23日-8月25日家长可登录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平台查看分配学校及到校报到时间,学生根据报到时间和报到须知到相应学校报到。

5、高新区户籍学生延缓入学办理。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办理延缓入学的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于8月1日—2日到就近报名点领取《高新区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并出具相关材料(户口本、区级以上综合医院的诊断、病历和相关单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由相应报名点汇总,统一上报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办理。

6、高新区户籍学生调剂原则。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报名人数、学校招生规模科学分析各学校生源状况,当报名学生数超出划片学校学位数需要调剂学生时,调剂学生户籍迁入日期晚者。其他情况由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调剂安排。

7、非高新区户籍人员子女安置办法。符合条件的非高新区户籍人员子女根据全区教育资源情况和提供的居住情况、房产类型、日期等因素统筹安排入学,不参与划片。

(三)公办学校划片范围

1、小学划片范围。

高新区实验小学:万杰路以南、西四路以东、淄东铁路以西高新区地域。

高新区华侨城小学:鲁泰大道以南、西四路以西高新区地域。

高新区第一小学:高速路以南、淄东铁路以西、鲁泰大道以北、柳泉路以东地域;鲁泰大道以南、泰美路以东、万杰路以北、金晶大道以西地域。

高新区第二小学:淄东铁路以西、高速路以北、尊贤路以东高新区地域。

高新区第三小学:齐新大道以南、尊贤路以西、高速路以北高新区地域。

高新区第四小学:齐新大道以北、尊贤路以西高新区地域。

高新区第五小学:曹一村、曹二村、曹三村、街子村、解庄村、隽山村、北马庄村、榆林村(润泽园)、江西道村、曹三创业园、莱钢小区、兰亭苑、宝山鑫村、青龙山社区、大家艺墅。

高新区第六小学:尚庄村、军屯村、万盛村、凤凰村、彭官村、迎仙村、东张村、李家村、天勤苑、花山府第、热电厂宿舍、金域馨园、化肥厂宿舍。

高新区第七小学:卫固村、东尹村、西尹村、孙庄村、太平村、小寨村、南岭村、北岭村。

高新区第八小学:傅山村、北河南村、大河南村。

高新区第九小学:高速路以南、柳泉路以西、鲁泰大道以北高新区地域;鲁泰大道以南、西四路以东、万杰路以北、泰美路以西地域。

中埠小学:孟家村、杨辛村、小王村、大王村、铁冶村、中埠村、于家村、黄金村、边辛村、张家村、中埠镇郭家村、大寨村、盛景花苑小区、金岭铁矿新村社区、钢管厂社区、园艺场。

2、初中划片范围。

高新区实验中学:万杰路以南、淄东铁路以西、西四路以东高新区地域和淄东铁路以东高新区地域。

高新区第一中学:高速路以南、西四路以西高新区地域;高速路以北、淄东铁路以西高新区地域。

淄博十一中初中部:高速路以南、西四路以东、万杰路以北、淄东铁路以西地域。

张店区第十一中学(中埠中学):孟家村、杨辛村、小王村、大王村、铁冶村、中埠村、于家村、黄金村、边辛村、张家村、中埠镇郭家村、大寨村、盛景花苑小区、金岭铁矿新村社区、钢管厂社区、园艺场。

(四)残疾儿童入学

高新区将对照残联系统,提前摸底高新区户籍内的残疾儿童数据,依据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委员会鉴定和安置建议,安排学生随班就读、特教入学、送教上门等。鉴定时间和地点以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电话通知为准。

三、民办学校招生

根据《关于淄博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

四、报名注意事项

1、高新区义务教育段招生政策以高新区官方平台(淄博高新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淄博高新区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政策为准,其他渠道获取的招生政策信息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2、按照学生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在高新区的现有房产(已交房入住)或居住证地址确定所在的学校片区。法定监护人不是学生父母的,应出具法院的判决书等认定材料;商铺、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工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作为学生划片入学依据;监护人名下无独立房产只有共有房产的,房产证标注了共有人所占比例的,学生父母所占比例不小于51%,未标注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人”栏目中打印的第一户主姓名为准。

3、全家具有高新区户籍。子女与父母户口不一致的,按学生父母户口、住址办理报名;户口簿与房产证住址不一致的,按房产证地址报名;高新区无房产的按照户口簿地址报名。

4、具有高新区户籍,全家(父母、学生)在高新区确无自己住房,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住房处并与其长期同住的(小学新生出生落户此处未迁移过,初中新生户籍在此处截止2022年8月31日满6年),可将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住房作为入学依据。否则按照无房统筹安排入学。

5、资格审查贯穿招生全过程,通过查验资料、入户调查等方式核实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出,取消分配资格,待招生结束后,按调剂生处理或不予安排处理。

6、高新区户籍学生,逾期报名的;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转入公办学校学习的学生,由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入学。

7、往年办理延缓入学手续今年入学的学生按照本意见重新参加报名。

8、各小学、初中学校每年对学生入学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方可享受片区入学政策。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要求,所有适龄儿童都要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对于未经批准,应入学而未入学、入学后又辍学的学生,其家长或监护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对拒不执行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0、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巩固免疫屏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入学后将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对于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学生要按照现行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规定的补种原则进行补种。

11、凡报名入寄宿制学校寄宿学习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22年5月1日以后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学校不得接收体检证明不适宜在校寄宿就读的学生寄宿。

12、符合条件的非高新区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后,各项收费及待遇与本地学生完全相同。接受完义务教育段学习后,按当年的张店地区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确定是否在本地报考或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学校。

13、学生应该在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和入学,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和入学的,应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同意。无故不按时报到和入学的,区内户籍学生按调剂安排处理,区外户籍学生视为放弃高新区入学资格。

14、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符合以下四种情况的可8月9日前直接到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咨询报名。①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的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2021年8月1日实施)执行。②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③消防救灾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执行。④市政府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等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优待。

15、先创区户籍的中小学学生入学与高新区政策相同,高新区内有大产权房且意向在高新区入学的,以房划片入学。先创区学校原划片范围不变。

16、多孩家庭有同校就读需求的,将统筹区域内教育资源,为同一家庭子女同学段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选择学校就读提供便利,家长携带报名材料于8月1日-2日到就近报名点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0533-234173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举报电话:0533-2341696。

事关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淄博高新区发布最新意见